首页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章 基金公司职责和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2016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基金公司职责和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基金公司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若干人。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决议。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证监会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