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暂行规定(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暂行规定(2011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的安全,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部门规章,制定本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2011)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2003)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