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2013年) 第六章 销售业务规范 第八十条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2013年) 第八十条 第六章 销售业务规范 第八十条 基金销售机构和基金销售相关机构通过互联网开展基金销售活动的,应当报相关部门进行网络内容服务商备案,其信息系统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的有关要求,并在向投资人开通前将基金销售网站地址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七十九条 目录 第八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