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2013年) 第六章 销售业务规范 第七十八条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七十八条 第六章 销售业务规范 第七十八条 基金销售机构应当按照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销售服务协议的约定向投资人收取销售费用,并如实核算、记账;未经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销售服务协议约定,不得向投资人收取额外费用;未经招募说明书载明并公告,不得对不同投资人适用不同费率。 第七十七条 目录 第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