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2013年) 第六章 销售业务规范 第五十八条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五十八条 第六章 销售业务规范 第五十八条 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和资金账户管理制度,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资金的存取程序和授权审批制度。 第五十七条 目录 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