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五章 销售业务规范 第三十八条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2004年) 第三十八条 第五章 销售业务规范 第三十八条 专业基金销售机构应当专营基金代销业务,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