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2004年) 第三章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 第二十五条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 第二十五条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应当含有明确、醒目的风险提示和警示性文字,并使投资人在阅读过程中不易忽略,以提醒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了解基金的具体情况。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