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管理暂行规定(2013年) 第八条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管理暂行规定(2013年) 第八条 第八条 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基金销售活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保证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安全,确保销售适用性原则的贯彻落实。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