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基金评价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中国证券业协会依法对基金评价业务活动进行自律管理。 第四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