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三章 基金管理公司的变更、解散 第二十二条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基金管理公司的变更、解散 第二十二条 中国证监会依照《行政许可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受理基金管理公司变更重大事项的申请,并进行审查,做出决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