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2012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审慎监管原则,对基金管理公司及其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