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五章 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和经营 第四十九条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2004年) 第四十九条 第五章 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和经营 第四十九条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和完善客户服务标准,加强销售管理,规范基金宣传推介,不得有不正当销售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四十八条 目录 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