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2015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由基金管理公司控股,经营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基金销售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