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2015年) 第三章 子公司的治理与运营 第二十四条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2015年) 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子公司的治理与运营 第二十四条 子公司应当参照《基金行业人员离任审计及审查报告内容准则》的要求,建立对高级管理人员和投资经理的离任审计或者离任审查制度。 引用法条 基金行业人员离任审计及审查报告内容准则(2011)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