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本指导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8年3月20日公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9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