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 第四章 行为监控和分析评估 第十六条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 第十六条 第四章 行为监控和分析评估 第十六条 公司应加强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并建立相关记录制度,确保公平交易可稽核。 第四章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