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公司应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