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证券评级机构从事证券评级业务,应当制定科学的评级方法和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遵守行业规范、职业道德和业务规则,勤勉尽责,审慎分析。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