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章 信息技术安全 第二节 数据治理 第三十一条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三十一条 第四章 信息技术安全 第二节 数据治理 第三十一条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完善网络隔离、用户认证、访问控制、数据加密、数据备份、数据销毁、日志记录、病毒防范和非法入侵检测等安全保障措施,保护经营数据和客户信息安全,防范信息泄露与损毁。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