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章 定价与配售 第十八条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8年) 第十八条 第二章 定价与配售 第十八条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