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2年) 第四章 证券承销 第四十六条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2年) 第四十六条 第四章 证券承销 第四十六条 证券公司在承销过程中,不得以提供透支、回扣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正当手段诱使他人申购股票。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