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二章 询价与定价 第十八条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 第十八条 第二章 询价与定价 第十八条 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在发行价格区间和发行价格确定后,应当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