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2003年) 第六章 监管措施和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2003年) 第六十三条 第六章 监管措施和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因投资银行业务涉嫌违法违规处于立案调查期间的,中国证监会暂不再受理保荐机构的推荐;暂不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 第六十二条 目录 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