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三章 保荐职责 第二十条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保荐职责 第二十条 保荐机构应当与发行人签订保荐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行业规范协商确定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费用。 保荐协议签订后,保荐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承担辅导验收职责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