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17年) 第四章 保荐业务规程 第三十八条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三十八条 第四章 保荐业务规程 第三十八条 保荐机构的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负责监督、执行保荐业务各项制度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