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三章 保荐职责 第二十八条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09年) 第二十八条 第三章 保荐职责 第二十八条 保荐机构应当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方可推荐其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机构决定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的,可以根据发行人的委托,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