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08年) 第六章 监管措施和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08年) 第七十条 第六章 监管措施和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因保荐业务涉嫌违法违规处于立案调查期间的,中国证监会暂不受理该保荐机构的推荐;暂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 第六十九条 目录 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