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08年) 第四章 保荐业务规程 第五十三条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08年) 第五十三条 第四章 保荐业务规程 第五十三条 保荐代表人及其他保荐业务相关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不得利用内幕信息直接或者间接为保荐机构、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五十二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