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证券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遵循审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计算净资本、风险覆盖率、资本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率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编制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表内外资产总额计算表、流动性覆盖率计算表、净稳定资金率计算表、风险控制指标计算表等监管报表(以下统称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