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设有子公司的证券公司应当以母公司数据为基础,编制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监管需要,要求证券公司以合并数据为基础编制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