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二章 净资本及其计算 第十五条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2020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净资本及其计算 第十五条 证券公司向股东或机构投资者借入或发行的次级债,可以按照一定比例计入附属净资本或扣减风险资本准备。具体规定由中国证监会另行制定。 第十四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