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2016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证券公司必须持续符合下列风险控制指标标准:
风险覆盖率不得低于100%;
资本杠杆率不得低于8%;
流动性覆盖率不得低于100%;
净稳定资金率不得低于100%。
其中:
风险覆盖率=净资本/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100%;
资本杠杆率=核心净资本/表内外资产总额×100%;
流动性覆盖率=优质流动性资产/未来30天现金净流出量×100%;
净稳定资金率=可用稳定资金/所需稳定资金×100%。
风险覆盖率不得低于100%;
资本杠杆率不得低于8%;
流动性覆盖率不得低于100%;
净稳定资金率不得低于100%。
其中:
风险覆盖率=净资本/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100%;
资本杠杆率=核心净资本/表内外资产总额×100%;
流动性覆盖率=优质流动性资产/未来30天现金净流出量×100%;
净稳定资金率=可用稳定资金/所需稳定资金×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