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2023年) 第二章 停业整顿、托管、接管、行政重组 第十五条 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2023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停业整顿、托管、接管、行政重组 第十五条 证券公司被责令停业整顿、托管、接管、行政重组的,其债权债务关系不因处置决定而变化。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