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2013年) 第三章 业务规则 第五十一条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2013年) 第五十一条 第三章 业务规则 第五十一条 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和代理推广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妥善保管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客户资料、交易记录、业务档案等文件、资料和数据,任何人不得隐匿、伪造、篡改或者销毁。 第五十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