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2012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七十条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2012年) 第七十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七十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8年5月31日中国证监会公布的《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证监会公告〔2008〕26号)同时废止。 引用法条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2008) 第六十九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