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2012年) 第七十条

第七十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8年5月31日中国证监会公布的《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证监会公告〔2008〕26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