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2012年) 第三章 业务规则 第二十一条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2012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业务规则 第二十一条 禁止通过电视、报刊、广播及其他公共媒体推广集合计划。禁止通过签订保本保底补充协议等方式,或者采用虚假宣传、夸大预期收益和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推广集合计划。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