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2013年) 第三章 管理人及托管人 第二十三条 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2013年) 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管理人及托管人 第二十三条 管理人应当针对专项计划存续期内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制订切实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在风险发生时,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地执行风险处置预案,最大程度地保护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利益。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