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2013年) 第二章 专项计划 第十九条 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2013年) 第十九条 第二章 专项计划 第十九条 资产支持证券的登记、托管、转让、结算、代为兑付等事项应当遵守有关交易场所及相应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证券公司可以为资产支持证券提供双边报价服务。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