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2011年) 第四章 债权担保 第二十三条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债权担保 第二十三条 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融券,应当向客户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保证金可以证券充抵。 第四章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