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三章 业务规则 第二十一条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业务规则 第二十一条 客户融资买入或者融券卖出的证券暂停交易,且交易恢复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后的,融资融券的期限顺延。融资融券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