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2000年) 第三章 贷款的期限、利率、质押率 第九条 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2000年) 第九条 第三章 贷款的期限、利率、质押率 第九条 股票质押贷款期限最长为6个月。贷款合同到期后,不得展期,新发生的质押贷款按本办法规定重新审查办理。借款人提前还款,须经贷款人同意。 第三章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