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05年) 1. 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05年) 1. 1. 全面实行分类监管,形成有效的日常监管体制。抓紧完善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控指标体系和分类标准。根据风险程度、内控水准、财务实力等指标,对证券公司实行分类监管。对经纪、承销、自营、资产管理和财务顾问等业务实行牌照管理和规模控制。2005年内重点做好一、二类公司的评审工作,2006年6月前公布证券公司净资本规则和风险监控指标体系。狠抓监管制度的落实,持续加强对证券公司的监管,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使证券公司走上规范、健康发展的轨道。 (三)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