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2003年) 第四章 风险控制和客户资产托管 第四十七条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2003年) 第四十七条 第四章 风险控制和客户资产托管 第四十七条 证券公司及其他推广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使客户详尽了解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特性、风险等情况及客户的权利、义务,但不得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及其他公共媒体推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第四十六条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