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2008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2008年) 第五十四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细则规定的日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第五章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