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七条

第七条 证券公司在境外设立、收购子公司或者参股经营机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备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在境外设立、收购子公司或者参股经营机构,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