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十三条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建立与境外子公司、参股经营机构之间有效的信息隔离和风险隔离制度,控制内幕信息和未公开信息等敏感信息的不当流动和使用,有效防范风险传递和利益输送。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