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条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条 第二条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在境外设立、收购子公司或者参股经营机构,适用本办法。 境外子公司和参股经营机构在境外的注册登记、变更、终止以及开展业务活动等事项,应当遵守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