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五章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第三十八条 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的原则,可以提高对行业重要性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合规管理要求,并可以采取增加现场检查频率、强化合规负责人任职监管、委托外部专业机构协助开展工… 第三十九条 开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私募资产管理机构等,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管理规定》(证监基金字〔2006〕85号)、《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08〕…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