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2009年) 第五章 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 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2009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 对于在自评时隐瞒事项或者报送、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证券公司,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当对公司主要负责人视情节轻重采取监管谈话等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