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2013年) 第十九条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2013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分支机构所在地证监局依法对分支机构实施日常监管。证券公司住所地证监局应当将证券公司对其分支机构的合规管理、风险控制和稽核审计等内部管理活动纳入监管范围。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